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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為周期長、投資大,大多數為隱蔽工程及專業性強等原因,合同法律關系比較復雜,而且糾紛一旦產生,建設主方常以主體、質量、工期等為理由,拒絕支付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
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
接受當事人河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委托后,我所的吳亞非律師以及隨凱欣實習律師第一時間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為案由在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立案。在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有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因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無法自行和解時,合同當事人將會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
作者擷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的熱點、疑點、難點問題,堅持以問題為導向與糾紛案件處理思路相結合,對已生效的糾紛案件進行總結、梳理進
按:筆者很氣憤,昨天去基層法院立案,案件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但法院立案庭人員拒不立案,認為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屬于專屬管轄。筆者據理力爭,但仍無濟于事,筆者
(3) 當事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共同確認的證據,如工程簽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結算憑證、質檢報告等。 (4)承包人超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資質范圍登記的證據 (5)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
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
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涉及的幾個常見問題 精選資料 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涉及的幾個常見問題 時間: 11:39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現合同糾紛,這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的規定,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18〕20號(2018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自20
工程中經常會出現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建筑行業資訊網獲悉,近期,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給出了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指導意
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共和
管轄權是一個國家賦予一個機關的對管理自然人和事物的一個權利。法院在受理案件的時候也會受到管轄權的限制。那么在建設施工合同出現合同糾紛時,如何確立這個糾紛
本案要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
(簡稱宏閣公司)、張繼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同年2月11日作出的(2008)黑民一終字第173號民事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
原告南通市華強裝飾裝璜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海氏建筑裝飾分公司訴被告天宴(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有級別管轄、地域管轄、指定管轄和移送管轄。因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發生糾紛、無法自行和解時,合同當事人將會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涉及標的大,法律關系復雜,審理難度大,周期長,而這些僅僅屬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一部分特點。除了這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種類
案由,是指是人民法院對訴訟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關系的性質進行概括后形成的案件名稱。根據《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規定,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有以下案由:(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2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
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現合同糾紛,這些糾紛爭議焦點主要突出表現在七個方面:1、施工合同的效力問題2、合同無效是否應進行結算3、備案合同和"補充協議"即黑白合同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已于2018年10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51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關于印發《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訴訟指引》的通知各市中級人民法院、各基層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相關部門:為引導當
《司法解釋》第二條: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是按照雙
本文對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遇到的幾個突出問題簡要總結:1. 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的認定問題2. 施工合同無效后工程價款結算問
7、關于工程質量、工期、農民工利益等問題。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出臺前
本文對辦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遇到的幾個突出問題簡要總結:1. 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的認定問題2. 施工合同無效后工程價款結算問
??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促進建筑市場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中華人民
(簡稱宏閣公司)、張繼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同年2月11日作出的(2008)黑民一終字第173號民事判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
7、關于工程質量、工期、農民工利益等問題。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出臺前
為正確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
在建設工程領域,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現象非常嚴重,因此在建筑項目中就出現了相應的"實際施工人"的概念。實際施工人與發包人之間并沒有簽訂相應的合
承攬合同糾紛是一般管轄,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確定管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以不動產所在地確定管轄。對于承攬合同與建設工程合同,
翰佳公司認為工程未竣工,不能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的規定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且優先權已超6個月。
原告上海浦東高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訴被告上海市基礎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基礎工程公司)、被告上海市自來水市南有限公司(下稱自來水公司)建設工程施工
民訴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糾紛確定管轄,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管轄爭議根據最高院 2011 年《最高人民法院關